为了响应我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关于实行学校领导和管理干部听课制的规定》要求,推动我部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订大学体育教学部听课制度如下:
一、 听课人员及听课次数
(一) 公共体育部主任: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6学时。
(二) 公共体育部部副主任:高级职称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6学时;中级职称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0学时。
(三) 教师:高级职称无需听课,负责新进教师的上课指导工作;中级职称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0学时;助教教龄大于2年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0学时,教龄在1年到2年之间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0学时,教龄小于1年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20学时。
二、 听课范围和方式
在公共体育部部内部为全日制本专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以单独听课为主。听课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听课形式可以多样化。
三、 听课要求
(一) 听课人员应尊重上课教师及上课学生,听课教师必须在上课之前5分钟到达指定上课地点,做好听课准备。听课途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聊天,每次听课至少听完一学时,不得中途退出。
(二) 听课时,听课教师必须携带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听课记录表并认真做好课堂听课记录,着重观察和了解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及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课后要在记录表上对教师授课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每节课做完听课记录需有授课教师和体育委员在听课记录表的右下角签字确认。
(三) 听课教师若在听课过程中发现教师教学中存在问题,需与听课教师沟通解决。
(四) 听课教师随机听课,事先无需通知上课教师。
四、 听课管理
(一) 公共体育部部教学教研室负责向教务处领取听课记录表并发放给听课教师。
(二) 每学年结束前,公共体育部部教学教研室负责听课记录的收集工作,检查无误后将听课记录交至教务处。
(三) 公共体育部部教学教研室不定期召开听课人员座谈会,在汇总听课记录和座谈会讨论情况的基础上,总结本学年课堂教学听课情况,及时将课堂教学听课情况总结上报分管领导。
公共体育部部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