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杰,1963年10月,满族。中共党员。84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士,教授。国家级田径裁判员,网球一级裁判员,PTR国际职业网球教练员;中国射击协会全国职工射击联谊会理事;山东省少数民族裁判委员会委员;省高教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学校体育协会教学专家委员会委员;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评专家;山东省基础教育培训专家;省高校田径协会委员;淄博市网球协会、田径协会委员;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库专家;山东省运动场地专业委员会技术专家。
1984年参加工作,1987年在成都体育学院田径助教班进修学习。曾担任淄博师专公体教研室主任;淄博学院体育系主任助理;体育学院团总支书记、教学科长;体育学院院长助理(主管教学)。工作以来始终在教学第一线,承担公共体育课、田径普修和专选、网球普修和专选课教学。训练链球队员获省大运会冠军3次(一次破省大运会纪录),亚军3次、季军4次;省民族运动会女子射弩个人冠军、亚军、季军,并获团体亚军。在全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多次获奖。山东省高校优秀青年体育教师、校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山东省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裁判员;山东省民族体育先进个人;淄博市三等功;获五次校教学优秀奖、15次教学质量奖。代表山东省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射弩比赛。工作以来在《体育与科学》等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和《山东体育科技》等省级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主编和参编教材7部。省专业通编教材《运动训练学》副主编;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网球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并在全国发行;获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校教学成果一等奖。2022年3月修订第三版,提升为数字化教材。编著《网球竞赛裁判工作手册》高教出版社出版、校优秀教材二等奖。主持和参与国家、省和校级科研、教研立项二十余项。获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次、三等奖3次。